法制網海口4月1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程玲玲 今天上午,由海南省檢察一分院提起公訴的海南省海監總隊原總隊長張光亮涉嫌受賄百萬元一案,,海南省一中院正式受理。
  檢察機關指控稱,2004年至2013年,張光亮在任海南省漁業監察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省海監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趙某升、郭某、朱某發等19人或其所在公司的現金99萬元人民幣和價值3.2萬元花梨木茶具,為他人謀取利益。
  檢查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光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通過審查,海南一中院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將於近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原標題:海南省海監總隊原總隊長涉嫌受百萬元賄案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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